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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下午,郊区人大常委会召开郊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史焕来,副主任丛立新、刘义昌、王博林、齐达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会议应出席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共31人,实到27人,符合法定规定。

史焕来主持会议。

会前由郊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民庭庭长王环宇同志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会议传达学习了7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七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四川、陕西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党外人士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强调,为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要始终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确保中央、省委决策在人大机关落地生根。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交通建设项目地方债券结余资金调整(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佳木斯市郊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郊区交通建设项目地方债券结余资金调整(草案)的报告》的决议;会议听取了关于代表资格辞补事项。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郭一,区纪委常委周洪琦,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刘旭,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文阁,以及各乡镇人大主席,各街道党工委书记,特邀一位市人大代表李维虎、五位区人大代表张俊雨、徐博、李德龙、马海艳、范庆国列席本次人大常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