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美丽郊区v

郊区信访
首页 > 新闻中心 > 郊区要闻
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农资产品安全”专项检查拓展公益诉讼新领域
发布日期:2021-03-26 08:50:19

  一犁新雨破春耕。当前正值春耕农时关键期,为助力和保障春耕生产顺利进行,郊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结合区域特点,以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活动作为2021年度的“自选动作”,主动聚焦春季复垦复耕领域公益损害问题,在辖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了农资销售领域公益监督工作,对全区内经销农资商品业户开展法治宣传和检查检验活动,切实防止发生“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等侵害农民群众等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况。

  一、做足功课,主动作为

  为确保有的放矢、精准监督,郊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强亲自组织参加专项活动的检察干警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自我学习,邀请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农资经营者、经验丰富的农民进行座谈,找准农资市场存在的可能侵害农资消费者利益问题,为开展公益诉讼监督确立明确的目标方向。制定入店“四查”步骤,即:一查营业执照,看有无超范围经营;二查有无生产许可证,看是否为正规厂家产品;三查质量合格证,看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标准;四查价格标识,看是否实价销售。

  二、争取支持 形成合力

  郊区人民检察院积极争取政府职能部门的整合联动,形成保护“三农”利益的大格局。在制定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中征求了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争取执法部门支持,就专业性问题进行咨询,并针对职能部门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积极和农业农村局执法部门进行联系互动,形成整治合力,将专项活动效能发挥到最大效果。

  三、聚焦重点 做好宣传

  农资涉及“三农”利益,更关切农民兄弟一年的好收成,郊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坚持“小切口、大作为”,对辖区36家农资商店进行为期7天的检查,在检查过程中,贯彻“监督+宣传+服务”的理念,做足做实三个方面工作:一是针对经营者存在的问题,对农资经营者充分释法说理,不但指出问题,而且告知其存在问题的依据、法律后果以及下一步如何整改;二是要求农资经营户健全进货销售台账,做好农药试剂适用范围、用量宣传;三是通过各乡镇网格员,鼓励广大农民通过12309检察热线、公益诉讼专线,对发现的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线索进行举报,维护自身利益,实现检察机关、经营者、消费者的三方共赢。

  陈强表示,此次聚焦农资领域的公益诉讼监督,是郊区人民检察院按照全国政法队伍整顿要求,学习东莱精神,践行枫桥经验,使公益诉讼真正的立足于群众,更好的围绕“公益”这个核心,为农民办实事、办难事。针对走访中发现的问题,将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并监督整改,切实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保障农资产品质量安全。

  主办单位: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黑公网安备 23081102000108号   网站标识码:2308110001    黑ICP备10008672号-2
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友谊路8号
信息中心电话:0454-8582321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