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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我市防汛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11 09:11:37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建三江管委会及其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据黑龙江省水文水资源中心预报,松花江干流佳木斯站9月12日晚出现洪峰,洪峰水位80.50米,洪水量级15年一遇。黑龙江干流同江站、勤得利站、抚远站超警戒水位,洪水量级将达到20年一遇。

  按照《佳木斯市洪水灾害应急预案》(佳政办函〔2015〕15号)的有关规定,经市防指领导同意,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9月10日15时启动全市防汛Ⅲ级应急响应。请各地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预案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0年9月10日

  主办单位: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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