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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是脱贫攻坚的核心任务,是落实“两不愁三保障”的硬任务。
2017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郊区住建局全面落实中央、省、市住建部门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政策,精准发力,形成了扶贫部门、住建部门牵头指导,各乡镇充分发挥主体责任,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强力推进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奋力打好脱贫攻坚战。


2017年至2019年全区共完成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317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68户,其他三类重点对象49户。截止2019年底,全区169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居住自有安全住房、危房改造实施、投亲靠友、赡养、入住养老院等方式全部解决住房安全问题,贫困户的居住条件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实施危房改造的贫困户都说:“是党的精准扶贫好政策才让我们住进了温暖宽敞的大砖房”。


郊区住建局在全区脱贫攻坚中承担着“三保障”中的住房安全保障政策落实。局党组坚持把贫困户危房改造作为脱贫攻坚重点任务来抓,扎实推进各项政策落实,全力确保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成立脱贫攻坚工作专班,建立起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工作中扎实推进“四个突出”。一是突出群众主体地位。危房改造过程中,坚持尊重群众意愿,通过维修、新建、购买、租赁等形式,保证贫困群众住有所居,全面提高政策知晓率和群众满意度。二是突出政策规定落实。始终把落实各项政策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确保规定动作不走样、不跑偏,在政策精准落地上见实效。三是突出改造质量标准。严格执行技术标准,加强施工管理,严把工程质量。四是突出后续监管维护。实施贫困户住房安全动态鉴定制度和后续安全维护制度,确保脱贫不脱保障政策。


危房改造,改的不仅仅是贫困户的住房,更是改变了群众对党的政策的认可,提升了贫困户脱贫奔小康的信心,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郊区实施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以来,坚持群众的主体地位,保证改造户在危房改造过程中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编制并下发了《郊区专项整治保障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方面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实施方案》,全面整治危房改造工作不重视、危房改造对象认定不准确、资金管理不规范、危房改造质量不达标、群众诉求渠道不畅等重点问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列为完成脱贫攻坚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任务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治目标加快整治落实,确保全面完成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任务,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