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应对疫情指挥部要求,结合我市防疫实际,现就省内入(返)佳人员隔离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来自哈尔滨市南岗区、香坊区和牡丹江市西安区的入(返)佳人员需隔离14天,其他省内入(返)佳人员无需隔离。
二、所有省内入(返)佳人员必须及时与居住社区取得联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与社区及所在单位签订个人承诺,确保本人为非疫区人员、未解除的密切接触者,并做好自我健康管理。
三、所有省内入(返)佳人员要携带身份证,现场登录疫情防控行程卡、龙江健康码、易登记系统,核实个人信息。
四、本通知下发之日前,正在隔离的省内入(返)佳人员按本要求解除隔离。其他人员的隔离要求不变。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佳木斯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3月10日